近年来,我院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重要保障,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工作机制,实现了连续12年无违法违纪,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2005年,我院被省检察院授予突出贡献奖,2006年被省检察院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并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先进党支部和省、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一、以人为本,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为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院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使反腐倡廉教育贴进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努力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一是在教育时机上,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个阶段以来,我院曾发生干警接受吃请现象,但并没有引起相关干警的足够重视。为此,我院专门开展了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干警重新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要求干警对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逐条进行查摆,并制定出具体的改正措施。通过警示教育,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接受吃请现象基本杜绝。二是在教育方法上,坚持以人为本,正面教育为主,既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又注重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内在积极因素。如在一次廉政教育课上,检察长王颖兰从全院形象、做人准则、个人成长、家庭影响、经济收入等多方面阐述了违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警示干警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珍惜工作,爱护自己,善待家庭。领导入情入理、关爱备至的讲话,在干警中引起了的强烈共鸣,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在教育内容上,既包含反腐倡廉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教育,也注重借用反面教材和电教手段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着力解决与队伍和业务相关联的违法违纪问题。如为防止发生“灯下黑”现象,我院每年都坚持开展一、两次全院性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由检察长或预防科长授课,通过检察系统内部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导致违法犯罪的原因,教育干警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在教育形式上,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通过采取学习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演讲比赛、组织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变单一的灌输教育为双向交流,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为干警提供施展的舞台和机会。为弘扬正气,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我院先后树立了务实型、学习型、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专门举办了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这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人影响身边事的方式,在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保证作用
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部位,我院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努力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实行规范管理。紧紧依托“两大考评”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办案流程、工作流程以及业务管理、队伍管理、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内容齐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规可依,使干警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落实到位。为切实解决了大错误不犯、小毛病不断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专门制定了《干警违规处理办法》和《检察人员纪律作风督察办法》,从办案安全、值班值宿、参加活动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狠抓制度的监督检查,健全督察工作机制,维护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干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三是全面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提高廉政工作的超前性和实效性。着重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廉政谈话,夯实新进人员的廉政思想基础,使其迈好从事检察事业第一步。通过采取个别听思想汇报、召开科务会等形式,对关键部位干警进行定期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加以正确引导和帮助。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进行重点廉政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或倾向,以期引起高度重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把责任状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定期检查,建立干警廉政考评档案,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干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全院形成了高度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狠抓制度建设,我院已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院的管理机制,实现了检察业务健康发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机关管理规范有序,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三、拓宽渠道,内外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坚持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建立“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在内部监督上,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采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保障干警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多年来,我院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自身的清廉、正派、过硬为干警树立了学习表率,受到了干警的信赖和拥护。如检察长王颖兰两次被授予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并两次荣立二等功,副检察长姜长慧被授予市“十佳检察官”称号并荣立三等功,副检察长刘树栋被评为县劳动模范,副检察长于家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领导班子被县委确定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先进典型。三年来,经市检察院和县委组织部考核,我院领导干部的优秀率和干警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涉嫌违纪案件。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对干警本人负责的态度,我院始终坚持凡有举报必查、凡有反映必查、凡发现必查的“三必查”原则,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什么事,敢于硬碰硬,做到一查到底。同时,对举报严重失实的,及时予以“正名”,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干警的声誉,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患于未然。为保证监督到位,坚持对重大、“热点”案件全程监督,自侦案件全部回访,开展案前廉洁从检教育,把预防措施落实到各个办案和工作环节之中,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近年来,我院还进一步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变被动惩戒为主动预警,变单一对人或案件的监督为双重同步监督,有力地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设立廉政建设奖,建立长效奖惩激励机制。凡全年无违法违纪的,予以全额发放;凡发生违法违纪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还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的责任,以此发挥廉政建设奖金的长效激励作用。在外部监督上,在深化检务公开,经常走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等基础上,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法,在监督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一是延伸管理,加强对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有效监督。专门制定了《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由纪检、政工部门定期到干警家庭及所在的居委会、街道进行走访,到有关消费场所进行暗访,及时掌握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动态,通过发挥家庭、社会和单位的约束作用,有效监督和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二是扩大监督网络,把廉政建设触角延伸到干警家庭。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干警家属廉政座谈会,请干警家属协助管好干警的“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充分发挥“严内助、贤内助、廉内助”作用,以此构筑起从办案一线,到八小时以外,从家庭生活到社会活动的廉洁自律防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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