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院积极预防”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


 



检察院信箱 

近期,我院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示,紧密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和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以宽甸镇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为重点,逐项落实重大“民生工程”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度重视,主动介入

重大“民生工程”投资规模较大,社会效益显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始终关注的大事。如宽甸镇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总投资约3000余万元,是县委、县政府承诺的2007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民生工程”。为防止工程腐败,把县委、县政府的爱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我院认真分析近年来全国工程领域发生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专门与县城建局等项目主管单位签订了《关于预防‘民生工程’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就工程建设中的敏感部位、环节制定对应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努力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把腐败隐患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落实措施,跟踪到位

为提高预防实效,我院与项目主管单位、承建单位等密切配合,多次深入到施工工地进行现场宣传,着重介绍工程领域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工程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意识,自觉坚守反腐倡廉防线。督促承建单位详细公示工程造价、工程流程、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举报方式等,努力把工程各个环节置于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实施阳光作业。

三、围绕重点,全程参与

按照县委、县政府“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工程、深入敏感部位,拓宽领域,强化深度,注重实效”的要求,我院坚持对重大“民生工程”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先后指派专人介入到工程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之中,及时提出预防意见、建议,扎实开展重大工程同步预防。目前,在主管单位、承建单位以及其它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各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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